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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綱:七歲、十六歲、二十一歲她都遇上她,那個大她九歲的男人。男人記得她,七歲時被矇住雙眼的她倔倔的。十六歲的她被他從火場救出,在國外的母親竟然毫不關心,於是他在她的央求下帶她回家,那回在床上發現這個小人兒,自己血氣方剛的竟有了反應!一個月後小人兒依約給了他一筆錢,飄然而去!二十九歲再次相遇小人兒成了小妖精,倆人之間天雷溝動地火!十八線的小明星與消防隊大隊長的火熱愛情。
許久沒有看言情小說,發現,原來現在小說女主都要這樣子倔強!個性要強到讓人心疼捨不得,卻又氣不過他的倔!然後男主就是一定要個性超硬梆梆,完全就是大男人,所以一定要營造這樣繞指柔的場面就是了!然後就是怎麼樣有原則有底線都可以為這個女人打破!好吧!就這樣所以才會讓人愛看吧!
再次驚覺,我真的超認真會去想,男主女主的年紀如此行徑是否恰當?二十來歲的意氣風發,又要沉穩老練,最好是這麼完美第一名都給他啦!不過要沒這樣,好像也沒個主角光環!算了反正又不是我男人女人的,我到底這麼認真糾結什麼勁!
坦白說,這本小說的情慾戲寫得比較有點像是參考著某些島國的片子來寫,所以總覺得看著文字,想像不出那些畫面,又或那些文字畫面感覺有點生澀僵硬,總想著是阿姨太挑剔?還是?不過還算入眼不會讓人覺得猥褻,只是沒有那種血脈噴張的緊張感跟心悸,就是你知道他想要表現什麼,只是沒有能讓心癢跟緊張到手指疼痛。
翻外也都還挺可愛的!只是我很不能理解南初母親,還有為什麼一開始林陸驍父親要這麼反對!難道一開始林父不知道南初是誰?這,大概是我覺得這部小說最大的疑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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