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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為本電視劇的海報。 本海報作品的著作權據信屬於電視的發行者、電視的出品方或者海報設計者。

打從一開始聽說這部電視劇就很期待,是李寶英成為母親復出後的第一部電視劇,看完電視劇會有一種,李寶英的心臟好大顆,怎麼承受得住演出這樣一個角色!光是第一集七十分鐘我應該哭掉三十分鐘了!鼻子都要被我擤下來,眼淚沒有停的!才第一集已經說了校園霸凌,虐童,為什麼發現小孩有狀況的老師不跟警察、社福單位求助?其實不是不求助,而是求助無門,因為這些機關都需要步驟程序、都需要證據、需要先調查,可是,受虐兒有時間可以這樣等嗎?等得到被救援?還是等到成為一具冰冷的屍體?

學校機構的無能為力!(或者我該說是無能!)當小孩在家被母親、同居人虐待時,因為親權關係只要小孩包庇家人說是自己弄傷,不是被打,沒有任何證據,相關機關單位就無計可施!這麼小的孩子他只能在被虐但可依賴依附父母中渡過童年,因為這麼小的他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老師問他「你愛媽媽嗎?」他不明白的眼神望著老師:「小孩子不是要無條件的愛媽媽嗎?如果失去媽媽,我什麼都沒有!為什麼要問我愛媽媽嗎?愛呀!理所當然的要愛呀!」多讓人覺得心疼不捨的話!才八歲,蜷曲睡在行李箱裡,躲進牆角的桌子底下,媽媽卻把他像垃圾一般裝進垃圾袋裡,丟在路邊!只因為覺得不開心,覺得小女孩可能跟同居人有什麼!覺得小女孩髒……

牽扯出老師是不是誘拐兒童的問題(誘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將對方置於自己的實力支配下,而斷絕與其監護之人之聯繫,妨礙監護人親權之行使者為誘拐之行為,又可分「和誘罪」、「略誘罪」你者差別是手段不同。)只是面對七、八歲的小孩所謂的和誘,或是出於自我意志意願,又該要怎麼去判定?當你看見小孩被裝進垃圾袋裡,丟在寒夜的路邊,你敢不敢冒著誘拐罪之名,帶這個孩子離開?你拋棄了所有一切帶他走,這個孩子何嘗不也拋棄了所有一切跟你走!你可以忍受被全世界拋棄,去救一個跟你一點血緣相關也沒有的孩子嗎?背上綁架誘拐的罪名!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多大的決心,而不是一時衝動。

母親是什麼?劇裡說:「是一個把自己所有一切奉獻犧牲給那個小小生命的開始!」

是一種親屬關係的稱謂,是子女對雙親中女性的稱呼。一般指生育小孩的女人(生母)但也有些狀況下未親自生育小孩的女人也可如此稱呼(養母)。

生母與養母之間,誰才是真正的母親?劇裡說:「雖然慧娜媽媽生下了慧娜,但他不是一個母親。」「除了你不是從我肚子裡生出來的,我不知道我有哪一點不是你的媽媽?」閩南語俗語中有一句「養母大上天」我想很適合用在這部電視劇裡。

總覺得母親和女兒之間存在一種「相殺相生」的奇妙關係,相互傷害卻又臍帶相連的無法分離。即便再怎麼不願意,女兒還是會走上母親的路;即使多怨恨母親,也還是會希望他過得好好的!尤其是這麼狠心的拋下自己,不就應該要過得燦爛幸福嗎?這部電視劇裡有很多的母親,也有很多的女兒,有人既是母親也是女兒,於是看到了養兒方之父母恩。也看到了,因為養了孩子成了母親,所以才知道怎麼作女兒。

母親---當媽媽就像得了大病,沒有人能戰勝這個病。

申子英:該說她因為年輕不懂事生了孩子所以不得不養小孩,只是自己也是個孩子,不知道怎麼作媽,面對男人可以讓他倚靠,於是女兒與同居人裡,他選擇同居人!女兒好端端的又有人關愛,他為什麼要擔心女兒?她在乎是能給她愛,把她當女人疼寵的同居人,讓她可以忘記當媽辛苦的同居人!

姜伊真:身為母親,為了雙胞胎的安全,寧可忍受生產的辛苦,還是願意為孩子犧牲自己!盡心盡力照顧孩子,沒有任何怨言。

南洪熙:因為同居人毆打女兒與自己,於是把女兒留在孤兒院,去自首,為了不讓女兒成為殺人犯的女兒,即使出了獄,也不敢與女兒相認,只是遠遠默默的看著就好!

車英信:始終相信,只要是我的女兒,不管有沒有血緣,都是我的女兒!誰都不可以欺負我女兒。看似為了避免女兒受到傷害,於是將自己的意志加在女兒身上,但明白,母親再強迫,還是拗不過自己的孩子!不明白秀珍的生母怎麼捨得拋棄秀珍,於是見到秀珍生母時,氣到賞他巴掌!為了要保全家人,忍痛選擇將秀珍除戶,後來明白「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你都是我的女兒。我不會因為你做的事情而感到羞愧,所以不管見到誰都不要低三下四,不管何時何地都給我挺起腰板來!」選擇一家人共同面對即將出現的風暴!

英信對允福說他覺得他今天真的要失去最重要的女兒時,很心疼不捨,有一個這麼懂女兒心的母親,真的好讓人慶幸!

姜秀珍:也許是小時候模糊印象裡自己的身影跟慧娜重合,不喜歡小孩的他,不覺得自己能夠成為母親的他,決定承擔所有的指責撻伐,帶慧娜脫離家暴,成為照顧他一輩子不離不棄的母親,比慧娜的親生母親更心疼、更放不下、更明白慧娜的秀珍,在與慧娜逃亡的日子裡,明白成為一位母親的責任與甜蜜。會去把逃亡的孩子找回來的媽媽,而不是讓孩子來找他的媽媽。

女兒---媽媽我愛你,有天這麼高有地這麼寬。

姜伊真:為了自身的利益,覺得自己是親生女兒又照顧母親,理所當然母親的遺產應該由自己繼承!不懂母親為什麼對那個領養的姊姊這麼的關心在意!明明自己這麼優秀,卻得不到母親所有的關愛!直到發現自己並不是親生女兒,才明白,自以為的血統純正其實多麼可笑!這才明白母親與姊姊為什麼對非親生的允福可以這麼真心疼惜。

金慧娜:因為希望媽媽幸福,所以無條件愛媽媽,就算被虐待、不被愛,他也還是選擇愛媽媽!為了掩護媽媽,無法說出任何對媽媽不利的證據!直到發現媽媽其實希望他死掉,媽媽才能幸福,於是決定,在那個寒冷冬夜裡慧娜已經死在冰冷的海裡。

金允福:聰明貼心到讓人不捨的小女孩,永遠想著讓自己開心的事情,忘記不開心的事情!體貼的不願意母親因為自己而必須與家人分離,於是選擇離開。不願意與母親分離,即便是再兇惡的狀況,他也希望可以跟在母親身邊。

姜秀珍:即使是被母親鎖在孤兒院門上,心底還是守著等待著母親來接他的那天!不能哭!在媽媽沒有來接自己之前不能哭。面對生母是怨恨也是想念。面對養母則是感謝卻也無法因為感謝而放棄自己,因為不知道要怎麼回報養母,於是選擇逃離,直到成為母親,才明白養母的偉大,也才知道當年生母的決定是多麼的痛苦!

 

一部動用很多新面孔演員的電視劇,小女孩許律有著金賽侖的神韻,這個年紀應該要保有的天真,這個年紀成熟懂事貼心到讓你心疼!許律恰如其份的駕馭著慧娜與允福這兩個角色!

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會想,很多時候,很多事不能單憑片面就亂下評論!我們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我們不明白真實狀況下,千萬不要隨便妄下定論隨意批評!真正的對錯不應該只是片面之詞,而是需要通盤瞭解。現在網路太過發達,很多時候一個話題拋出來,大家就開始批評霸凌,一旦事情真相有了新發展,當初的批判也許會被全面翻盤!悚動的「老師誘拐綁架學生」也許背後隱藏的是「老師拯救被家暴虐待幾盡死亡的孩童」。把女兒綁在孤兒院門口,究竟是殘忍拋棄?還是選擇讓女兒活下去的方法?

慧娜的母親從一開始就排斥母親這個角色!當刑警一直以「어머니」稱呼她時,他完全大暴走,覺得自己花漾年華,大好青春可以跟歐巴在一起,為什麼一定要被那個落入水中下落不明的小女孩給綁在這裡!要是慧娜死了,自己就可以跟歐巴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些警察為什麼不能體諒一下他想成為女人而不是母親的心情!

看著那條秀珍不願意剪斷的腳踏車鎖鍊,對秀珍來說那是唯一連結自己與母親的臍帶,即便那是母親鎖住他拋棄他的證據!於是當那把鑰匙輕易的插入鎖鍊,轉開鎖鍊跳開的瞬間,也暗示著真相被解開,那一份想見不能見幻夢破裂,必須要面對真相的殘忍!

受虐童與母親關係是一份糾纏不清的拉扯!母親因為受不了寂寞空虛,覺得照顧孩子的壓力太大,所以虐童!但又會因為懷胎十月的血緣而無法割捨。某部分的佔有慾以及宣示主權,即便自己不愛孩子,寧可孩子去死,也不願意讓出孩子!這種心態真的很要不得!「沒有一個孩子是母親的所有物」你怎麼可以把你的孩子當成你的所有物,為所欲為?怎麼會有親生母親對綁架犯要求贖金!怎麼會有母親在意同居人生死!而不是詢問女兒生死!我真的看得很生氣!

同居人雖然也有悲慘的童年(整個就是惡性循環!)但還是無法接受因為這樣合理化你的虐童行為!甚至我一度覺得不能就讓他這麼輕易死亡呀!孫錫久的這個角色也很搶戲,那冷漠的眼神,眉宇之間讓我想到了曹承祐。

鄭醫生這個角色是一個暖男的存在,默默的陪伴,面對受傷的秀珍不會強迫她一定要怎麼做,只是希望能給她一點空間一個溫暖,一種放鬆,不壓抑!

劇情很寫實不刻意矯情或是過份誇張。不論理由是什麼?一旦讓未成年人不經監護人同意就帶走,就是誘拐,所以即便情有可原,還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接受懲罰。想要收養孩子也還是要經過程序才能有正式坦蕩的資格!

候鳥的象徵,包含著「只要往那個方向去,即使尚未抵達,心都已經在那裡。」以及離家再遠,心中始終知道家的方向!

沒有耍粉紅劇情的一部劇情片,唯一讓我覺得比較誇張的應該就是車英信在死之前三個女兒都非親生的事實才爆出來。

哭濕不知道幾條毛巾的一部電視劇!沒有成為母親,卻讓你可以思考關於母親、女兒,關於教養與抉擇!小女生真的很會演,覺得他未來前途不可限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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